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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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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卒中急性康复治疗,恢复早期、中期、后期、后遗症期的康复治疗

   脑卒中是神经系统的常见病和多发病,死亡人数约占所有疾病死亡总人数的10%~20%,是目前人类疾病3大死亡病因之一。我国的脑卒中发病率约为109~217/10万,死亡率116~141/10万,脑卒中发病率男女之比约为1.3~1.7:1。脑卒中发病率、死亡率随年龄增长而增加。45岁后明显增加,75岁以上发病率是45~54岁组的5~8倍。我国每年脑卒中新发病例约为120~150万,死亡近100万,累计存活下来的脑卒中患者约600万。幸存者中约80%不同程度丧失劳动能力,重度致残者占40%以上,复发率41%,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极大负担。研究发现,在脑卒中存活的患者中,进行积极的康复治疗,可使90%的存活患者能重新步行和生活自理,可使30%的存活患者能恢复一些较轻的工作。相反,不进行康复治疗,上述两方面恢复的百分率相应只有6%和5%。在死亡率方面康复组比未经康复治疗组也低12%。大量临床康复实践表明,早期康复有助于改善脑卒中患者受损的功能(如感觉、运动、语言、认知和心理等),减轻残疾的程度,预防脑卒中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如压疮、坠积性或吸入性肺炎、泌尿系感染、深静脉血栓形成等),提高患者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和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即提高其生活质量。

    脑卒中突然发病后,根据脑组织受损的程度不同,临床上可有相应的中枢神经受损的表现。脑卒中康复主要是针对患者的功能问题进行相应的处理,只有早期康复介入、采取综合有效的措施,并注意循序渐进和患者的主动参与,才能最大限度地减轻其中枢神经受损的功能,为提高脑卒中患者的生活质量创造条件。

    康复目标与时机选择

    脑卒中康复目标 

    采用一切有效的措施预防脑卒中后可能发生的残疾和并发症(如压疮、坠积性或吸入性肺炎、泌尿系感染、深静脉血栓形成等),改善受损的功能(如感觉、运动、语言、认知和心理等),提高患者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和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即提高脑卒中患者的生活质量。体外血浆脂类吸附过滤器能有效的预防脑卒中的发生。

    康复时机选择 

    为了避免过早的主动活动使得原发的神经病学疾患加重,影响受损功能的改善,通常主张在生命体征稳定48 h后,原发神经病学疾患无加重或有改善的情况下,开始进行康复治疗(脑出血患者脑水肿程度相对较重,一般主张发病后1~2周,病情稳定后开始康复治疗,包括预防废用综合征的治疗)。脑卒中康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病程较长的脑卒中患者仍可从康复中受益,但其效果较早期康复者差。对伴有严重的合并症或并发症,如血压过高、严重的精神障碍,重度感染,急性心肌梗死或心功能不全、严重肝肾功能损害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应在治疗原发病的同时,积极治疗合并症或并发症,待患者病情稳定48 h后方可逐步进行康复治疗。

    康复治疗的基本原则

    选择合适的病例和早期康复时机。康复治疗计划是建立在康复评定的基础上,由康复治疗小组共同制订,并在治疗方案实施过程中逐步加以修正和完善。康复治疗贯穿于脑卒中治疗的全过程,做到循序渐进。康复治疗必须有脑卒中患者的主动参与及其家属的配合,并与日常生活和健康教育相结合。采用综合康复治疗,包括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心理治疗、传统康复治疗和康复工程方法等。

    急性期康复治疗

    脑卒中急性期通常是指发病后的1 ~ 3周,康复治疗是在神经内科常规治疗(包括原发病治疗,合并症治疗,控制血压、血糖、血脂等治疗)的基础上,患者病情稳定48 h后开始进行。

    此期康复治疗的目的是通过被动活动和主动参与,促进偏瘫侧肢体肌张力的恢复和主动活动的出现,以及肢体正确的摆放和体位的转换(翻身),预防可能出现的压疮、关节肿胀、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泌尿系和呼吸道的感染等。同时,偏瘫侧各种感觉刺激和心理疏导以及相关的康复治疗(如吞咽功能训练,发音器官运动训练、呼吸功能训练等),有助于脑卒中患者受损功能的改善。

    恢复早期康复治疗

    脑卒中恢复早期(亚急性期)是指发病后的3~4周,治疗目标除前述的预防常见并发症以外,应抑制痉挛、促进分离运动恢复,加强患侧肢体的主动活动并与日常生活活动相结合,进行相关的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心理治疗、传统康复治疗,同时注意减轻偏瘫肢肌痉挛的程度和避免加强异常运动模式(上肢屈肌痉挛模式和下肢伸肌痉挛模式)。

    恢复中期康复治疗

    脑卒中恢复中期一般是指发病后的4 ~12周,治疗目标是加强协调性和选择性随意运动为主,并结合日常生活活动进行上肢和下肢实用功能的强化训练,同时可加用康复工程方法,抑制异常的肌张力。脑卒中患者运动功能训练的重点应放在正常运动模式和运动控制能力的恢复上。相当一部分偏瘫患者的运动障碍与其感觉缺失有关,因此,改善各种感觉功能的康复训练对运动功能恢复十分重要。其他相关的康复治疗需针对相应的功能障碍。

    恢复后期康复治疗

    脑卒中恢复后期一般是指发病后的4~6个月,康复目标是抑制痉挛,纠正异常运动模式,改善运动控制能力,促进手的精细运动,提高运动速度和实用性步行能力,掌握日常生活活动技能,提高生活质量。

    后遗症期的康复治疗

    脑卒中后遗症期是指脑损害导致的功能障碍经过各种治疗受损的功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有明显的改善,此时为进入后遗症期,临床上有的在发病后6~12个月,但多在发病后1~2年。导致脑卒中后遗症的主要原因有颅脑损害严重、未及时进行早期规范的康复治疗,治疗方法或功能训练指导不合理而产生误用结合症、危险因素(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控制不理想致原发病加重或再发等。

    脑卒中常见的后遗症主要表现为:患侧上肢运动控制能力差和手功能障碍、失语、构音障碍,面瘫、吞咽困难,偏瘫步态,患足下垂行走困难,两便失禁,血管性痴呆等。

    此期的康复治疗通常在社区完成,应加强残存和已有的功能,即代偿性功能训练,包括矫形器、步行架和轮椅等的应用,以及环境改造和必要的职业技能训练,以适应日常生活的需要,同时注意防止异常肌张力和挛缩的进一步加重。避免废用综合征、骨质疏松和其他并发症的发生,帮助患者下床活动和适当的户外活动,注意多与患者交流和必要的心理疏导,激发其主动参与的意识,发挥家庭和社会的作用。提高患者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和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即提高其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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